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简介

时间:2025-05-07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工作职责


主管校长:刘畅

处长:李军    办公地点:   文昌楼1108室       办公电话:0931-8237022

 副处长:王栋    办公地点: 文昌楼1114       办公电话:0931-4613691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内设:师德师风建设科、人事科、职称与师资管理科、劳资及社保科。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学校人事工作的管理制度、规定和发展建设规划,提出具体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及学校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做好全校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三、积极开展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研究,按党委安排组织实施学校人事制度改革。

四、负责制定教职工队伍特别是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会同党委组织部做好全校教职工的调配工作,包括教职工的调入、调出和学校内部调动,军转安置等。

六、负责组织实施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理教职工聘任、解聘、退休等手续。

七、负责岗位管理工作,在上级部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统筹规划各级各类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

八、配合党委人才办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引进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手续的办理及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待遇。

九、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聘后管理工作。

十、负责工勤人员技能等级考试的推荐及工勤技能岗位的聘任工作。

十一、负责全校教师、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科以下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鉴定和奖惩工作,完成考核结果的备案。

十二、负责教职工考勤、请销假等日常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校教职工薪酬及福利待遇政策执行,组织实施教职工工资晋升、调整、校内津贴分配工作。

十四、负责教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保手续的办理。

十五、负责离退休费、丧葬费、抚恤金等费用的审核申报工作。

十六、负责统筹实施教职工学历提升、访学进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十七、负责有关教师荣誉奖项的推荐、评定、表彰工作,各类专家、行业协会(学会)成员推选工作。

十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的整理、审定、传递,保管、查借阅等管理工作。

十九、做好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不断促进人事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二十、负责做好聘用制人员及外聘教师、临时工聘后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学校人事信息数据库的维护管理工作,完成各类统计报表。

二十二、负责受理处理有关人事工作的来信、来电、来访、信访工作。

二十三、负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及缴纳工作。

二十四、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科室工作职责


一、师德师风建设科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及学校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服务的决策部署,开展调查研究,做好教师师德师风制度建设。

(二)严格按党章党规和校党委要求做好党支部建设工作。

(三)积极开展师德师风建设调查研究,建立健全教师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考评制度,完善教师师德师风档案管理,定期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考评。

(四)负责新入职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学风的综合考察,做好新入职教师的入职教育工作。

(五)做好教师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课题申报、师德师风典型事迹的宣传。

(六)负责做好教师荣誉的表彰推评工作。

(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地点:文昌楼1115

工作电话:0931-8688460


二、人事科

(一)人事管理工作

1.贯彻执行高校人事工作各项政策,负责制定学校人事工作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拟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负责公开招聘计划的申报、发布,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相关工作,完成拟录用人员申报审批工作。

3.配合党委组织部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工作及引进后续入职、待遇兑现工作。

4.做好人员调入、军转安置、政策性安置人员的接收及相关工作。

5.负责教职工入职、调离、辞职等相关手续的申报及审批工作。

6.会同党委组织部,做好学校岗位管理工作,完成各类人员岗位设置的申报审批。

7.完成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的校内调配、转正定级,聘任,解聘等相关管理工作。

8.负责教职工考勤、请假、销假审批等日常管理工作。

9.完成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职数的核定及分配工作,做好科以下人员年度考核及年度考核结果的备案工作。

10.负责离退休人员信息核对,退休计划拟定及离退休人员手续办理。

11.负责新进人员人事档案的审核及“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工作。

12.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接收和校外(内)转递交接工作。

13.完成工勤人员等级考试推荐及工勤岗位聘任工作。

14.负责聘用制人员的管理工作。

15.完成各类人事信息汇总及各类年报统计上报工作。

(二) 办公室工作

16.出具各类证明材料及介绍信。

17.做好校内外收文,转办工作,做好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

18.接收处理有关人事工作的来电、信访。

19.党委教师工作处(人事处)印章管理。

20.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档案管理工作

2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人事档案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建立健全学校人事档案管理的各项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建立、保管,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等日常管理工作。

22.按照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做好学校各单位人事档案建设的业务督查和指导工作,督促指导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按时按规定完成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23.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查(借)阅、档案信息研究等利用工作,为学校的人事工作和其他建设提供服务。

24.配合有关方面调查涉及干部人事档案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25.负责人事档案的定期检查、核对,做好人事档案的统计工作。

26.做好档案库房的防火、防潮、防蛀等“六防”保护工作和人事档案安全、保密、保管工作,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7.做好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实现现代化管理,不断促进人事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28.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妥善保管档案管理系统账号密码,确保数字化档案信息的安全。

29.做好人事信息数据库的信息采集、数据维护管理工作。



工作地点:文昌楼1115

工作电话:0931-8688460


三、职称与师资管理科

(一)积极开展人才队伍建设调查研究,按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科、学术带头人、教学骨干等的选拔、培养、考核和管理。

(三)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四)负责教职工学历提升、访学进修(基层帮扶)、专家推荐、行业协会入会等管理工作。

(五)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六)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七)负责外聘教师的报备及管理工作。

(八)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劳资及社保科

(一)工资保险

1.贯彻执行国家、省上和上级部门关于工资收入和社会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

2.负责全校教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和各类保险的日常管理及政策性调整工作。

3.负责全校教职工工资档案的管理工作。

4.负责各类职务、职称、工勤等级变动和退休人员的工资核定与审批工作。

5.负责工资的月度、季度和年度统计报表等工作。

(二)津贴补贴

6.负责校内津贴分配制度的制定、修订。

7.负责各类人员津贴的预算、核拨和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高层次人才各类津贴、安家费、租房补贴等福利待遇的预算、核发工作。

9.负责去世人员抚恤金、丧葬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的审批和核发工作。

10.负责防暑降温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预算和核发工作。

(三)其他事项

11.负责教职工探亲路费报销审批工作。

12.负责开具教职工工资介绍信、收入证明等工作。

13.负责临时用工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全校在职教职工体检工作。

15.负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及缴纳工作。

1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地点:文昌楼1113

工作电话:0931-8237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