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职改办函字[1994]第5号
各地(州、市)人事处(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人事处、职改办:
现将《甘肃省评审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硬化条件》印发给你们,在1994年内试行。请将试行意见及时反馈给省职改办。以便修改完善后正式发布。
1994年4月26日
甘肃省评审正高级职务任职
资格硬化条件(试行)
资格硬化条件(试行)
为了保证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质量,准确选拔我省专业技术带头人,现参照国家已颁布有关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硬化条件,从我省实际出发,制订我省评审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硬化条件,先在1994年试行,经试行后修改完善,再正式发布。
一、学历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任职年限
被聘担任副高级职务5年以上。
三、考核
任副高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均在称职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二次良好成绩。
四、外语
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或符合规定免试条件。
五、工作业绩
(一)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了本职工作任务。
(二)达到下列两类成绩中的一种:
1.任副高级职务以来获自然科学、发明创造、科技进步、星火科技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二等以上奖;或国家级丰收奖。
2.任副高级职务以来,达到下列条件中三项以上:
(1)主持完成列入省科委、省计委计划下达的科研、技术、设计、工程等项目,通过省、部级鉴定,并取得显著效益。
(2)主持完成未列入省计划的新专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计、新工艺、新品种、新发现等开发项目,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为我省填补了空白、通过省主管厅(局)组织的鉴定,并获得新增利税百万元以上的经济效益或显著的社会效益。
(3)在我省大型、地级企事业单位主持完成了创建新专业、新学科的工作,并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4)获全省农业丰收奖,或厅(局)级科技进步奖、省社科联社科奖、省高校社科奖、省教委优秀教学成果奖中的一、二等奖。
(5)在世界3300种著名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论文(每发表一篇计算为一项)。
(6)在全国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全国专业学会召开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全文发表论文3篇以上(累计计算时每发表3篇计算为一项);在省级学术刊物上或在全省专业学会召开的学术会议上全文发表论文6篇以上。
其中,县(市、区)属单位及兰州市以外的地(州、市)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论文数量要求减半。
(7)主编公开出版的全国性或省级教材一部以上(合作完成的,其中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
(8)独立或合作完成正式出版的有重要科学价值的专著或译著一部以上(其中本人完成部分不少于12万字)。
(9)本人或本人培养3年以上的人员(以组织备案的培养计划及总结为据)在全国本专业竞赛中获三等以上奖或取得名次;或在全省本专业竞赛中两次获二等以上奖或取得前三名。
(10)作为研究生指导教师、系统指导过(包括合作指导)两名以上研究生;或系统指导过两名以上中级人员3年以上(以组织备案的指导计划及指导总结为据)。
(11)担任省级本专业学会正、副主任委员或正、副秘书长3年以上、常务理事10年以上;或担任全国本专业学会常务理事3年以上、理事10年以上;或受聘为国家级学术:刊物编委3年以上。
(12)专业成绩突出,被评各省、部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青年专家;或获得省委、省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或两次获地、州、市党政机关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或两次获省直部门授予的全省系统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
(13)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巨大贡献,成绩突出,专业技术水平达到全国先进,被2名科学院院士或5名同专业正高级专家推荐。
(三)在计算以上业绩时,合作完成项口、获奖、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等,以及有些项日如何累计计算,除本文说明者外,按甘职改组[1991]12号文件规定办法计算。
六、1994年正高级任职资格仍在本单位职务限额内评审。
七、不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不够规定任低一级职务年限的人员,评审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按我省破格晋升有关规定执行。
八、上述条件原则上适用于大多数专业系列。若我省制定出分专业评审正高级职务资格的硬化条件时,按该专业条件评审。
九、国家公布的一些专业评审正高级职务资格硬化条件,适用于全国,是国家水平。我省符合国家评审正高级职务资格硬化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仍可上报评审国家水平的正高级职务资格。
199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