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主管校长:刘畅

    长:魏嘉    办公地点:综合实训楼1108室      办公电话:0931-8237022

  长:王栋    办公地点:综合实训楼1114室      办公电话:0931-8688460

  长:张惠    办公地点:综合实训楼1107室      办公电话:0931-8685665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内设师德师风建设科、人事科、职称与师资管理科、劳资及社保科。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工作职责

    

1.牵头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及学校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服务的决策和部署,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做好全校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先进人物评选、师德典型宣传等活动。

2.负责学校事业编制、内设机构设置和岗位设置与管理,教职工的招聘、聘用、调配、考核、退休工作;负责教职工的考勤统计、请销假手续办理;负责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受理处理有关人事工作的来信、来电、来访工作;负责学校高层次人才的招聘、遴选、推荐申报及人事平台、团队的建设和管理。

3.负责学校师资队伍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开展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与管理,负责教职工学历提升、访学进修管理.  

4.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工资、岗贴、福利、社保缴纳、抚恤的审核发放工作。

5.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老年活动中心的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重大节日慰问工作和住院慰问、看望等工作,会同工会做好教职工丧事工作。

6.负责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承办教职工人事代理、聘用合同签订及学校人事数据库的建设工作。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科室工作职责

 

一、师德师风建设科

1.扎实做好党支部建设工作。

2.负责开展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学风评价,建立健全教师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制度。

3.牵头负责新入职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学风的综合考察,建立健全准入机制。

4.做好教师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课题申报、师德师风典型事迹的宣传。

5.开展新入职教师的入职教育、校史校情教育、国情教育等。


工作人员:陈勇

办公地点:综合实训楼1115室

办公电话:0931-8688460


二、人事科

1.贯彻执行有关人事工作政策,负责拟定学校有关人事工作文件。

2.负责校内机构及岗位设置管理,人员编制的报批、核定及管理工作。

3.负责审批、办理教职工报到、调离、辞职等工作。

4.负责教职工校内调配、转正定级。

5.负责教职工考勤、请假、销假审批、办理,以及教职工的考核、聘任和违纪处罚。

6.负责教职工个人信息的收集、登记和统计工作。

7.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手续。

8.负责临时用工审核、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9.统筹进人计划和组织人员招聘。

10.负责外聘教师报批及管理。

11.认真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档案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建立、接收、保管、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等日常管理工作。

12.研究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好人事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的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

13.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查(借)阅、档案信息研究等利用工作,为学校的干部、人事工作和其他建设提供服务。

14.负责人事档案的定期检查、核对,做好人事档案的统计工作。

15.做好档案库房的防火、防潮、防蛀等“六防”保护工作和人事档案安全、保密、保管工作,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16.做好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实现现代化管理,不断促进人事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17.配合有关方面调查涉及干部人事档案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18.完成公开招考及人员调配的人事档案前置化审核工作。  

 

工作人员:王小萍张耀文 赵思敏 王燕  

办公地点:综合实训楼1115室

办公电话:0931-8688460

 

三、职称与师资管理科

1.拟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师资队伍建设、调研,学科、学术带头人、教学骨干等的选拔、培养、考核和管理。

3.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4.负责学校领军人才、驻校专家、特聘教授、行业导师聘任、考核。

5.负责教职工学历提升、培训进修(基层帮扶)工作。

6.负责学校高层次人才的培养、选拔、服务和管理工作。

7.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8. 负责教职工推优评先工作。

9. 开展人才引进、师资培训、社会实践、校外挂职、国内外学术交流等相关工作。

 

工作人员:张婷 张文文

办公地点:综合实训楼1107室

办公电话:0931-8685665

 

四、劳资及社保科

(一)工资保险

1.贯彻执行国家、省上和上级部门关于工资收入和社会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

2.负责全校教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和各类保险的日常管理及政策性调整工作。

3.负责全校教职工工资档案的管理工作。

4.负责各类职务、职称、技术工等级变动和退休人员的工资核定与审批工作。

5.负责工资的月度、季度和年度统计报表等工作。

津贴补贴

1.负责各类人员津贴的预算、核拨和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高层次人才各类津贴、安家费、租房补贴等福利待遇的预算、核发工作。

3.负责去世人员抚恤金、丧葬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的审批和核发工作。

4.负责防暑降温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预算和核发工作。

5.负责校内分配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工作。

(三)其他事项

1.负责职工探亲路费报销审批工作。

2.负责开具教职工工资介绍信、收入证明等工作。

3.负责全校教职工年度体检工作。

 

工作人员:卢明 后亦越 孙硕溪 张红云

办公地点:综合实训楼1113室

办公电话:0931-8237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