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2014年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将我校推荐人选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具有中国国籍,在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从事教学科研、新闻宣传、文化艺术及文化经营管理、专门技术等工作的人才可作为人选推荐。
1.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德艺双馨,有开拓创新精神。
3.学术水平高,业务成就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为推动我校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知名度较高,社会影响力较大。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4年12月31日)。
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6.在同等条件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咨询委员会委员和首席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国家其他重要人才工程以及获得本领域公认的国内外重大奖项的,在推荐中可优先考虑或作为重要参考。
二、推荐办法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人选条件,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推荐本单位候选人1名。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将候选人员名单及相关成果简介于2014年12月16日17时报送至人事处。
联系电话:8685665
联系人:张惠
人事处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