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批甘肃省优秀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发布时间:2015-03-23浏览次数:1564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第八批甘肃省优秀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4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批甘肃省优秀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甘教人函[2015]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选拔范围主要是在高等教育事业领域做出特殊贡献、有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55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选拔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者。
    2. 在学术技术领域有重大发现、发明或创造,填补了省内、国内某项空白,或具有省内、国内外领先水平。
    3. 在科学技术引进与应用、推广及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和关键性问题,在我省重点产业产业链延伸和补链环节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才。
    4. 在教育、文化事业等领域有独到的创造,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在省内享有较高声誉的专业技术人才。以最近5年内取得的成果为主。
二、选拔推荐名额
    此次选拔推荐工作,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1个名额。
三、申报要求
    1.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文件精神积极做好推荐工作。
    2. 推荐人员附个人情况说明及个人成果简介,务必在3月26日前报学校人事处。
 
联系人:张惠   8685665
 
 
兰州文理学院人事处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