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报送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整改有关情况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我校评选推荐2名在潜心教书育人、立德树人、弘扬和引领师德师风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传递正能量的优秀教师。请各单位、各部门按以上条件在全校范围内推荐一名优秀教师,于4月20日4:00前报送人事处。
人事处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