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6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6〕11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甘教厅函〔2016〕1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各单位严格按照选派条件、程序,选派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选派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之前出生)。
2.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或专业技术职务可放宽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选派名额
2016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实行限额推荐,请各单位按照要求推荐1名教师。
三、推荐者请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两份)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于5月4日前报送至人事处,2014年度访问学者请提交返校工作的教学科研发展情况和培养效果的书面材料。材料不全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信息和资料可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中心武汉中心主页查询和下载。
联系人:张惠 联系电话:8685665
附件一: 附件1: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doc
附件二: 附件:2推荐人选一览表.doc
兰州文理学院人事处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