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我校2016年高校教师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即将进行,学历、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年度考核、外语成绩、计算机应用能力成绩、业绩条件等达到评审条件的同志可申报评审,现将报送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1.正常晋升人员按《兰州文理学院讲师职务任职资格晋升条件》和《兰州文理学院相关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补充规定》文件执行。
2.破格晋升人员按《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文件执行。
3.有关学历、专业技术年限、外语、计算机、论文、年度考核、系列转换的要求按《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甘人职[2007]18号)、《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关于职称评聘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甘职改办[2003]9号)、《关于规范职称评审对论文要求的通知》(甘人职[2014]33号)文件执行。
以上文件均可在人事处网页“职称评审”中获得。
二、报送材料
1.个人申请一份,附单位意见并盖公章。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3份。
3.教务处申请合格课程鉴定结果。
4.反映《简表》中情况的原始材料(外语、计算机、论文、专著、获奖证书等)。
5.各单位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召开推荐会议,提交推荐报告,报告中明确本单位推荐人员排名顺序。各单位统一将推荐报告报至人事处。
三、报送时间
以上材料请于2016年10月25日中午前报人事处审核。
《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及相关文件从人事处网页下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惠 联系电话:8685665
人事处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