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入职人员培训工作方案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发布时间:2019-08-27浏览次数:2966

    为使我校新入职人员尽快适应高校组织员、辅导员,教师、教学管理、实验室管理职业特点和要求,掌握工作的基本技能,完成角色转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新入职人员对职业定位的认识,经学校研究,对新入职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方案如下:
    一、培训对象
    新入职人员。
    二、培训内容、方式
    培训分为5个主要版块:思想政治教育与师德修养、校情校史、高校组织工作与行政管理、教学科研与实践、教学观摩。 
    (一)集中培训阶段:
    采取专题讲座、典型报告、讨论等形式进行。邀请省级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学校相关部门的领导作为培训师资,内容主要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解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高校青年思想政治教育与师德修养、高校党组织建设的基本要求、教育部43号令及辅导员岗位职责与责任要求、学生工作的思路与方法、人事处管理制度及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大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处理、大学教师的专业素养与专业发展、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及专业能力发展、怎样当好教学秘书、怎样做好实验管理工作、科研工作的目标定位和相关制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及专业能力发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15个专题。
    (二)自主学习阶段:
    1.教师岗要开展教学观摩,发挥我校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使新教师对大学教学建立更直观真实的印象,每位新教师在开学第一周至少观摩2次4学时,填写《兰州文理学院大学随堂教学观摩记录表》请教师签字,观摩结束后交至人事处。
    2.教学岗、教学管理、实验室管理岗开展网络课堂自主学习,内容包括《高等教育法律法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校教师创新创业能力》5个方面。
    3.组织员、辅导员岗:学习《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党员发展、党员管理相关文件;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教育部41号令及《学生手册》重要内容解读、教育部43号令及辅导员岗位职责与责任要求。
    三、考核办法及纪律要求
    1.为保证培训质量,人事处将加强考勤管理。新入职人员应做好学习笔记,并撰写1500字的学习心得,培训结束后统一交回,由人事处检查、备案。培训结束统一颁发《兰州文理学院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2.请各学院通知新入职人员,并为新入职教师确定观摩课教师。
    3.请参加培训人员着装整洁,注意培训纪律。
    附件:培训工作方案附件.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