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各二级学院、机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举办2025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甘教职成函〔2025〕7号)要求,深入推进学习型校园建设,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让学习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二、活动目标
广泛宣传推广全民终身学习理念,引导带动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到学习中来,养成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营造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氛围,推进学习型大学建设。
三、活动内容
(一)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教育
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等。
开展思想政治教育,重走长征路研学活动、党支部活动等。加强师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培养家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时代责任感。
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弘扬教育家精神,引导教师修身立德。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
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责任单位:教师发展中心、党委宣传部(统战部)、校团委、党委学生工作部、各二级学院
(二)“书香校园”主题阅读活动
组织实施师生读书行动,鼓励多读书、读好书。结合学院特色,围绕“一书一世界”、“‘乐’读不孤独”、“一老一小牵手读书行动”等主题举办阅读活动,激发师生的阅读热情。开展阅读积分、读书交流、书香班级等活动,打造多样的阅读场景,为师生提供沉浸式阅读体验。
牵头单位:图书馆
责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各二级学院
(三)职业素养与职业能力培训
开展专业技术继续教育、能力素养培训、数智能力培训等。依托学校的教育教学资源,为师生提供多层次、多类型的职业培训。鼓励各二级学院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职业培训项目。
牵头单位:教师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育培训中心、各二级学院
(四)安全与普法教育
开展安全教育,包括国家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网络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实验室安全、反电诈、人身与财产安全等。
开展普法教育,包括学宪法、民法典、高等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等。
抓住关键节点,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安全日、“安全生产月”、反恐防暴、扫黄打非、校园环境周边安全治理等。
全方位提升师生的安全素养与法律意识,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牵头单位:保卫工作部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统战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校团委、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各二级学院
(五)卫生与健康教育
开展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防艾滋、女性常见疾病防治、爱国卫生运动等健康卫生知识普及活动。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师生的身心健康,提供心理咨询和健康指导服务。促进师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后勤管理处、党委学生工作部
责任单位:保卫工作部、工会、各二级学院
(六)线上学习
依托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学校继续教育平台等资源,开展线上学习活动,提升师生专业能力。
牵头单位:教师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七)“学习之星”师生典型评选
评选范围: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师生。
评选条件:积极践行终身学习理念,参与各类学习活动,取得显著成果,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评选名额:评选70名“学生学习之星”(14个学院各5名)、评选20名“教师学习之星”(14各二级学院各一名,机关各处室、各单位6名)。
评选程序:由各单位、各二级学院推荐,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组织评选,确定“学习之星”名单,予以表彰。
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各二级学院、机关单位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协同配合,注重活动实效。各牵头单位精心组织,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围绕活动主题,创新活动方式,提高活动的吸引力和参与度,强化宣传推广,充分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全民终身学习活动的意义和内容,营造浓厚的终身学习氛围。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宣传推广典型做法和优秀案例。
2.做好材料报送:各牵头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活动总结报告及典型案例材料。相关材料于11月1日前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
联系人:张澍宁
电话:13920986612